第127章 案情还原(1 / 2)

盛唐刑官 沐轶 1657 字 20天前

云子又惊又喜,想不到陆锦屏作出这个重大决定是因为自己,忙说:“因为我什么?我给你扔的那个石头吗?”

“对!那石头使我作出最终决定,不过前面还有一个原因,因为你告诉我死者被人一刀捅进了右侧太阳穴,你还用手指了一下,说这是衙门公告所说的,这就让我产生了疑虑,我怀疑这个案子其中有冤屈。”

“刺中死者右侧太阳穴没错呀,我看到衙门执行死刑的公告上描述的罪行就是这么写的呀,就贴到你们衙门照壁上。”

执行死刑要张贴公告,而公告上要叙述作案的基本事实。凶杀的经过描述得比较详细,公告上这么描述的,证明这个事实应该不会有假,而恰好这个事实使他发现了一个重大矛盾。

陆锦屏说:“回来之后我主要查阅了卷宗,卷宗上所有证言和尸体验尸报告都证明,那杀猪刀刺入他太阳穴的位置,就是在他的右手边的太阳穴。从仵作测量的深度来看,几乎贯通大脑,需要注意的是,这处创伤在死者的右侧太阳穴,也就是说,凶手需要用左手才能将杀猪刀刺入他的右侧太阳穴,可是刚刚在法场上,我见到他的母亲拿来食盒招待他,为他饯别,当时因为我心存疑虑,所以同意解开身上的绳索,想看看他究竟是是不是左撇子,而结果证明他其实是右利,也就是正常人的右撇子。这样一来,他右手持杀猪刀想捅进死者右手太阳穴就很麻烦了,除非他是在死者身体一侧捅刺才有可能形成这样的伤。”

云子说:“那为什么不能是他从后面或身体一侧捅刺呢?”

“很简单,死者额头还有一处斧子砍伤。想一想,那屠夫正面用斧子砍开他的额头,是在死者的正面,这个部位旁边和身后都很难将斧子砍在额头上。所以,由额头的这个伤推断,他应该是在死者的正前方行凶的。既然是这样,那又怎么会绕到死者身后或者身体一侧再用刀子捅他的右侧太阳穴呢?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云子点点头,说:“但是,假如老人倒在地上,刚好是身体右侧朝着他,他便可以用杀猪刀刺入他的右侧太阳穴,他要是趴着,不就对成了右侧正好对着他的右手了吗?”

“你说的未尝没有可能,但是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它需要满足很多,想象出来的特定条件。可是刚才马上就要到正午行刑时刻,留给我判断的时间并不多,我只能从最常见的可能来进行判断,而从最常见的可能性判断,不应该换方位再来试试第二次伤害,而我需要查清的是这件事究竟是不是这样发生的?这需要进行核查,排除我心中的合理怀疑,而当时没有时间给我进行调查,必须当机立断做决定。我看到了你的石头掉下来,想到了人头落地,我觉得不能这么糊里糊涂杀掉屠夫,否则我将来即便是查清这是个冤案,那也没办法再挽回。所以我才下令暂停行刑,以便我进行调查。”

云子点头说:“你的谨慎是对的,既然有这样的合理怀疑的确应该查清楚,那你现在查清了吗?”

“从阅卷的情况来看,可以排除你刚才所说的那种可能,因为当时有一个目击证人,就是死者的儿子,当时行凶的地点,在凶手家的院子外面,他在角落里看见了父亲被屠夫用斧子和杀猪刀杀害,从证言描述来看,当时他的父亲跟死者是面对面站立,凶手估计是正在杀猪,所以手里拿了一把斧子,腰上还插着一把杀猪刀出来开门。”

“两人在门口发生争吵,屠夫就一斧头砍在了死者额头,死者并没有当即倒下,这把斧子卡在了死者的额头,一时拔不下来,所以,屠夫又抽出来杀猪刀,一刀捅进了死者的右侧太阳穴。根据证言,前后两次行凶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两次行凶完毕,死者的尸体才倒在了地上。目击证人的证言更加重了我的合理怀疑,因为如果按照证人证言所说的角度,死者不可能在面对面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右手持杀猪刀刺入死者自身角度的右侧太阳穴。我现在需要调查的就是这个疑问。”

云子沉吟片刻说:“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这个案子有些古怪,我跟你一起去调查好吗?”

陆锦屏很愿意带这个心思缜密的吐蕃姑娘一起查案,她的很多思维常常能给他以启发,更何况云子武功不错,遇到突发事还能帮自己料理,是个很难得的帮手。虽然叶青青也有武功,可是他只会无微不至对自己的关怀照料,而在侦破推理方面却没办法帮自己。

于是陆锦屏说:“行,你陪我一起去,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可以直截了当跟我说,我想听听你的一些意见。”

陆锦屏的回答让原本抱着试试看态度随口问出来的云子有一种喜出望外的惊喜,忙不迭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