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框起的部分,为封不觉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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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似一头巨兽,吞没了这座充斥着哥特气息的城市。
冰冷的雨丝如利箭般一簇簇击打着地上的水坑,空气中弥漫着大都市特有的一种气息——欲望。
【喂喂……发生什么事了,发错稿子了吗?这个开头是怎么回事?】
我叫斯科菲尔德,格雷克.斯科菲尔德,莱恩市重案组的一名警员。
【我说……这是准备以斯科菲尔德警探为主角重新写本书吗?还是第一人称视角展开的吗……】
驱车穿行在这夜晚的城市中,就仿佛是在一条罪恶的河流中行舟。这是个堕落的地方,墙上的每一块砖,地上的每一寸土,都沾染着无辜者的血。
抢劫、斗殴、杀戮……那些披着人皮的野兽和魔鬼们四处横行,使得善良正派的民众们沉浸在悲伤、痛苦的永夜之中。
这是一场永不终结的战争,而我,是立于前线的战士。我的职责,就是捍卫法律的边界,等待每一个黎明的到来。
【这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吗……话说作者已经放弃人生了吧……所以我说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家伙就不要事先定下三十三章这种不长不短的设定啊!自己给自己制造难度啊!】
我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独自驾车巡逻了。
自从我的搭档死后,我就能看到、能听到、能感觉到……那些危险的存在,一种预知危险的直觉在我的血液中流淌,依附在我的脊背之上。
所以,当我驶过第七大街,看到那个十多岁的孩子站在马路中间、一脸木讷地看着我的车前灯时,我就知道,这是一个陷阱。
我在不久前破坏了某个帮派的一笔交易,是他们的报复开始了……
【啊……按照这种节奏,这段老派警匪片独白式的内容,想必是要持续一整章了吧……】
这个街区的帮派首领是个十足的恶棍,他今年只有二十六岁,不过他入帮的资历可足有十七年。当他的同龄人在小学里画手指画时,他已拿着乌兹冲锋枪在小巷里杀人了。
当然,这不能完全怪他,是社会制造了他这样的怪物,而他……又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和他一样的怪物。
不需要试管、不需要养料、也不需要公式,这罪恶的都市本身就是一个熔炉。
那些帮派中的孩子,在十六岁前就已背上了凶杀、贩毒、抢劫等等罪名。我可以抓他们……他们会被送到局里,青少年犯罪科的人会把他们领走。但结果呢……到了明年的某个时刻,他们便再次出现在街头,干着同样的勾当。
【那你想怎么样……踩油门压过去,然后自称正当防卫吗……】
我没有犹豫,奋力踩下了油门。
【喂!万一是你弄错了怎么办!】
那孩子迅速避开了,他翻滚到路边,掏出了藏在口袋里的手枪开始朝我射击。
他的同伙们也从两旁的小巷中涌出,交织的火力倾泻在了警车四周。
【你之前到底是在哪种城市当警察啊?高谭重案组也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