婢女颔首,小心说道:“奴婢姜葵。葵花之葵。”
“好名字,以后你跟着我了。”姜葵微愣,叉着手不知是进是退,花眠对身后墨梅莞尔说道,“你们这些人,倒像是商量好了似的,婆母那两朵梅花,我这儿前不久走了个兰,如今得个葵,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墨梅也只笑着不说话,花眠便带着这一大一小两个美婢堂而皇之地入了前院。
霍珩将儿子的摇床打好了,将儿子的小襁褓放在里头,世勋打了个哈欠,困惑地盯着脑袋上的一张大脸看了许久,终于闭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他吃了奶会极为宁静乖巧,听话得半点不像霍珩,据母亲说,他小时候便是个恶霸财主性子,凶悍得令十个奶娘都不敢伺候他一个。霍珩从前听了难为情,现在对着自己生的小东西,反倒是觉得怪异。
不似自己,似谁呢?眠眠幼小之时,是这么一个安静甜美的乖乖女么。
他困惑地蹲在婴儿的床边,摇着他的小床,嘴里不知道咕哝着什么,反正不可能是什么歌谣,一面咕哝着,一面目光直直地盯着这小东西。
小东西的五官如今尚未长开,也半点看不出似谁,但只要看着他,霍珩便能很肯定,这是自己的种,不是别人的。
他出神之际,不妨身后的门被敲了几记。
蒙初早已到了,但今日与往日不同,霍将军并没有全副心思都沉浸在公务之中,而是破天荒地蹲在地上,摇着一张小床,床里睡着一个婴儿,手边一个拨浪鼓。蒙初的笑容僵在嘴角,心也于瞬间沉了下来。
“霍将军,这小孩儿是哪抱来的?”她见敲门似乎已无法引起霍珩的注意,索性便走了过去,笑吟吟地问道。
霍珩不悦地蹙了眉,“我夫人抱来的。”
正要问一句“你待如何”,说曹操,曹操便到了,花眠领着两人气势汹汹地迈入门槛,霍珩的手掌扶着摇篮,刹那之间,仿佛气为之夺,说不出话来了。
离开西京以前,花眠因为怀着身孕,数月不曾染过粉黛,如今一旦稍事妆容修缮,便立时神采飞扬,如清涟濯面,白皙而自然,又如露湿牡丹,桃羞而李让。单是一袭普通的月白锦衣站在那儿,都恍如神女。
他是如此想的,蒙初自然也是。
她早在霍珩的母亲口中听说过花眠的美,以为言过其实,但今日一见,却真正是为花眠之美而摄住,同为女子她懂得欣赏,花眠不但皮相是美的,骨相是精致的,更兼之身上举手投足间有种富养的矜贵从容的气度,这是他们汉人崇尚的风仪之美,无怪这些魏人如此推崇花眠的美貌。蒙初虽笑意不退,心中却不可避免地起了妒忌。
人外有人,山外有人,纵然她已有草原第一美人的名头,在魏人的顶尖美女之前,依旧如同蒹葭倚玉树,孰妍孰媸,眼不瞎的能分辨。
而霍珩,她轻咬住了贝齿,霍珩他是眼光最好的那个。
“蒙初公主,久仰大名,如雷贯耳。”花眠淡淡笑说。
她仿佛未曾将自己放在眼中,完全不把自己视作敌手一般,蜻蜓点水的一声问候便掠过去了。但等蒙初终于于腹中存好腹稿,也正要风度翩翩地回敬过去时,花眠却动了,她轻飘飘地越过了自己,走到了摇床边蹲身下来,柔荑就覆在霍珩的指骨之上。
他抬起头,一眨不眨地盯着花眠,思了大半年的女子,如一场梦似的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而这一次伸手便能碰到了。
花眠看了眼熟睡的儿子,支起笑靥,问候霍珩:“郎君,你傻了么,我带着儿子来看你了。他名叫世勋,陛下御赐之名,你可喜欢?”
“喜、喜欢。”
霍珩仿佛结巴了似的。
那是蒙初从未见过的霍珩,她见过他举重若轻地挥洒淋漓,于狼烟烽火之中铁蹄踏碎湖影,见过他不动声色斩杀敌军大将,视敌军猛将如同荞麦,也见过他孩子一般,跟手下的袍泽说话逗笑,更是见过他面对自己时,那冷漠而严肃的面孔。但她从没见过,在夫人面前紧张得手脚都担忧放错,一说话就结巴的霍珩将军。
他的夫人这般美貌,世所罕有,他们的结合,甚至都说不出是谁的福气。蒙初的手藏在挽袖之中缓慢地收紧,常年持刀的手虽瘦弱却有力,掐得骨节都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姜葵扯着嘴角别过了头去,仿佛不屑于一顾。
此之一生,蒙初是骄傲的大漠明月,不曾败北,但如今,她却接二连三,败在这对夫妻的手中,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何为嫉妒的滋味,何为不甘而恼恨的滋味。
她轻扬起眼睑,对琴瑟和鸣的二人忍住了敌意,淡淡说道:“蒙初有军务在身,不打扰贤伉俪重聚了,这便告辞。”
说罢,她转身迈出了房门。
第104章
等人都走了, 霍珩激动之下竟当着墨梅的面儿将花眠一把抱了起来, “眠眠!”
他的小妖妇,还是这么趾高气扬,气焰高得让那个缠了他好久, 让他既不耐烦又想不出办法对付的蒙初公主, 竟就如此灰头土脸就走了。
他原本还想, 用从前吓唬柏离的法子也吓唬蒙初, 但从前柏离就没有被吓走, 如今这个蒙初公主艺高胆大, 牛鬼蛇神都见过,他搜肠刮肚一时也没有好的办法,不破坏大魏和西厥青牛部落刚刚建立的情谊, 就让蒙初自愿退去。
花眠被他弄得吓了一跳, 连推了他好几把,霍珩才终于将她安放下来了,只一劲儿望着她傻笑:“我原本打算等陆规河传了消息,就立即亲自动身去接你的,这个姓陆的骗我,竟瞒天过海地把你提前送来了。”
他不知小东西是他的亲儿子,差一点儿就让萧承志拿去扔了, 不觉愧疚,只是花眠面颊粉扑扑的,染了一层醉人香胭,衬得愈发皮白柔嫩, 她眼波如雾,浸着梨花雨润般的温柔,他看着不觉心头也软成了春水,将她抱紧了几分,低头便咬住了花眠的嘴唇。“还累不累?若是还累,就在我的书房里歇息,我把儿子放到你身边,让你抱着。”
墨梅于身后发出一声婉转轻笑,花眠闻声立马一把掐住了他的臂肉,扭头说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人了。”
“诺。”墨梅领着姜葵退去,顺带着将门阖上了。
“眠眠。”霍珩被掐得手臂酸麻,只好拉长了脸告了她一声,花眠笑着松手。
她的螓首埋入男人宽厚的胸膛之间,微垂眼睫,凝视着睡在摇床之中,面颊恬静的世勋,心是满满的,如一泓平静止歇的海水般,轻刷着沿岸。她也伸出臂膀,将男人的腰搂抱住,声音闷闷地从他怀里传出来:“这个小东西生得顺利极了,太后祖母和陛下都说是好兆头,还盼着他子承父业,故赐名世勋。”
“世勋不足满月之时,陛下也喜得龙子,他极为高兴,为世勋满月也大肆铺张,长安城热闹了几个月。我走之时,公公和婆母也似乎和好了,已经在商量着日子,只是不知婚期是否定下。”
这两人若是成婚,霍珩一来军务缠身抽不开身,二来,若是出现他们的婚宴上也实属尴尬,不如不去,霍珩明白父母的心思,打算到时候备一份厚礼快马加鞭地送到长安便是了。
她说了一些琐碎之事,连家里的池塘里开了几朵杨花都似乎清楚,呶呶不休事无巨细。
“来的路上,倒是听说过,霍将军收编了西厥青牛部三万!当真是不世奇功,那个蒙初公主慧眼识英雄,从此就赖在你这儿不走了?”
因是这个小妖妇,他竟觉得她吃醋的模样亦是可爱明媚,娇软甜美的,更觉心动了,怕她误会忙说道:“我是万万无此意的!蒙初是青牛部的公主,但说到底不过是个部落公主罢了,他们部落降了,并不代表着西厥人降了。一旦兵戈又起,是友是敌恐怕也说不清楚,但若是她还有歹心,我立刻奏报天子,将她就地斩杀。”
花眠一愣,见霍珩神色凝重而认真,绝不是在开玩笑,不禁道:“霍将军好狠的心肠。”
心肠软是对善类的,对敌人霍珩一贯是手腕如铁铸,杀人吮血眼也不眨。
他微微地落下眼皮,手臂收紧,头低下来,亲吻着她心碎的鬓角,热雾就吐在花眠的耳边:“战场上就是如此,杀一儆百是常事。何况,你不喜欢蒙初。”
天色还早,但花眠却累,困在霍珩平日里处理公务倦怠后小憩的牙床上歪了一会儿,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