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盯着血蛟,满脸狂热。
这样大胆而荒诞的念头,从未有人想过!华夏人自诩是龙的传人,对“龙”充满敬畏,男人却要养出一条龙,以人族之身,将龙踩在脚下!
第三百五十六章 地动山摇,真正的龙(一)
动不动就要养一条龙出来,还要将所有人踩在脚下——妈蛋,这不是yy颇深的逆袭文猪脚,就是天生的反人类份子吧?
正常人,哪会整天想着将自己的同类踩在脚下。
看男人的样子,坐在王座上,手持权杖,估计还犯了“皇帝病”,想称王称霸呢!
对于这种人,宝镜一点都不畏惧,她只想说有病就赶紧去治……反派动手前就是屁话多,多少影视剧小说里不早就教育过咱们不能这样?
白骨王座上的男人纵是知道了可能也不在意,整天在一群缅国土人面前装神弄鬼,对一个反人类高智商野心份子来说,简直是寂寞如大雪崩,所以他忍不住要把压抑在心底的野心宣泄——宝镜几人,都和黄金神龙或多或少有关联,真是再好不过的听众了!
可惜宝镜和云峥都不领情。
两人忙着呢,大好年华,谁肯浪费时间和你在幽暗阴森的地宫唠叨?
有这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谈个恋爱不好么。蛟龙固然罕见,咱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既然这世上还有过黄金神龙,一条被人工催熟的血蛟,如何能和天生神种比拟?
宝镜没有理会男人的话,她想到太阴镜的裂纹还没有完全修补好,并不适宜过多动用。
幸而她还有金针!
金针可能比不上太阴镜等级高,却既能治病救人,又能暗算偷袭。
宝镜一向把金针当“飞剑”在用,低调一点,金针飞快射出时简直像流光一般不可捉摸,也叫人防不胜防。特别是当你的对手庞大如斯,武器细如毛发时,对手简直无从躲避。
趁着男人陷入狂热的情绪中,宝镜已经射出了金针。
擒贼先擒王,对付血蛟这样的异兽,宝镜选择眼睛攻击——太阴镜的一击,已经证实了它鳞甲坚硬,眼睛上总不可能同样覆盖着鳞片吧?阴暗的地宫里,血蛟的两颗眼珠子血红血红亮得像灯泡,天然就是吸引攻击力的存在。
“铮——”
血蛟之前被秦云峥一拳砸的头昏眼花,宝镜的金针已经击中了它的眼睑。
血蛟颇有几分灵智,见一道细细的流光射来,它下意识眨眼。金针击打在了眼睑上,好像与金石相撞,并未刺入血蛟眼球,它有种被蚊子叮咬的微微刺痛感。
愚蠢而渺小的人类,竟然再次挑衅它的尊严!
血蛟登时大怒。
男人亦是张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你们以为它是什么,是弹弓能打倒的普通蟒蛇?”
宝镜就不乐意和他说话,丢给柳四几人一个眼神,杨家的人都掏出了手枪。这些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有了宝镜带头,他们只管瞄准血蛟的眼睛射击。
一时叮叮叮声音不绝,现代火器,再厉害的高手也不敢站在原地不动等着被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