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 / 2)

在他想来,大概这就是爱情吧,一个多月没见面,他没想几个孩子,反而是很想苏向晚。

别的暂且不说,宋团把行李一丢,说:“对了,我从秦州下车的时候是谷北送的我,他说有人要从孤儿园领养牟芳芳,而且要领养的那个人还是承泽的小姑李激发,你是知道的,李激发的丈夫谷平,马上要调到水库当副总指挥,没听说他们家有没有孩子,咋会领养牟芳芳?”

苏向晚本来是准备好好检查一下宋团的包的,突然手就顿住了:“李激发要领养牟芳芳,这事儿听起来咋那么怪异?”

宋团说:“是,谷北也觉得不正常,毕竟牟芳芳可是日系间谍家的孩子,不过李激发一再保证,说自己一定会好好教育牟芳芳,要从骨髓里头把牟芳芳给净化干净,谷北让我们去看一下,正好谷平请吃饭,咱们跟李激发具体谈谈这事儿。”

苏向晚轻轻拉开宋团包上面的拉琏,仔细回忆着书中的剧情,突然就发现疑点了。

对了,据书中所写,李承泽在七十年代的时候,不就一直在秦州悄悄的贩卖大烟嘛,而后来举报他的人,正是大义灭亲的李激发。

而李承泽在给李激发举报以后,之所以不留下来劳改,要跑,则是因为他一直养着个小闺女,恰就是吱吱,他怕宋青山知道之后,要从他身边带走吱吱。

小家伙当时可谓是给人围追堵截,十面埋伏着从秦州扒着火车,带着吱吱跑到云南去的。

书里形容说,那一年云南破天荒下了好大的雪,他带着吱吱,坐着绿皮火车,俩孩子一觉醒来,窗外落进来的雪把李承泽埋了半截子,吱吱还有件破毛衣,李承泽只穿着个半截袖的汗衫,俩人一起挤在火车上看雪。

那一回逃到云南之后,吱吱整整昏迷了半个月,差点没命。

苏向晚看书的时候,恨不能把手伸进书里头,把李承泽给掐死啊。

但现在她怎么觉得,那个李激发,大义灭亲的也太正义凛然了吧。

第115章 虎门销烟

纯棉的平脚内裤,还有苏联泊来的胸罩,苏向晚往身上贴了贴,发现还挺合身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胸罩大小,原来侯清跃买来的可都不合身啊。”苏向晚说。

宋团手说:“我要不知道你该穿多大的,那不才是奇了怪了?”

他又从包里拿了好多的,上面是英文封面的糖果出来:“这个,常丽萍说孩子们肯定爱吃,我就收下了,你给孩子们吃吧。”

苏向晚接过来捏了捏,玉米饴糖,但是,塑料包装上闻着怎么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小谷东已经从里面抓出糖来吃了,但是才吃了一嘴子就是呸的一声:“妈妈,不好吃,臭的。”

苏向晚抓过装着玉米糖的塑料袋,闻着一股浓香,再继续摸,就从里面居然摸出一管口红来,旋开,还是用了一半的。

宋团依旧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在往外掏着他的衬衣。

他们这种军人,天生的素质,衣服都是洗的干干净净,叠的整整齐齐的拿回来。把衣服叠好了,他就得去洗个澡,然后还得去上班。

“你跟常丽萍在哪儿见的面?”苏向晚突然问。

宋团说:“还有谷平,齐力,另外几个战友一起吃了个饭。不过可不是我约的她,她是跟着齐力一起来的,那不非得送孩子们几包糖嘛,你就留着给孩子们吃吧。”

这就对了,那个常丽萍自认魅力无边,估计还没有遇到过自己攻略不下来的男人,现在以收伏宋青山这种对于女人的魅力一无所知的男人为已任。

送一包糖,里面还要放半管子口红,这是给她看的,连糖的味道都给串掉了,难怪谷东都不喜欢吃。

苏向晚不动声色,把糖,连带着口红一起拿出去,就给丢掉了。

到了晚上,一起躺到炕上,宋团居然长吁断叹。

苏向晚觉得莫名其妙:“宋团,你怎么回事,原来没听你这样过。”

“就是觉得挺亏待你的。”宋团说:“常丽萍原本想送你两管口红,但是她那个女同志跟侯清跃不一样,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生气就没要。”

当时大家一桌子吃饭,侯清跃的前夫齐力也在,常丽萍以侯清跃做比喻,把已婚的妇女们批了个遍。

她的意思,结了婚就只有亲情,没有爱情,想要保鲜爱情,就不应该结婚。

而侯清跃结婚后不懂得保鲜爱情,自己变成个黄脸婆,之所以给抛弃,全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宋团觉得吧,没有婚姻又哪来的爱情,所以齐力做的不对,应该批评齐力。

当时常丽萍就反问了一句:“宋团,你握着你家属的手,是不是有一种左手握右手的感觉。”

宋团这种男人,怎么可能把自己跟家属的相处说给别人听。

于是,大家一起打哈哈,他也就愤而闭嘴了。

但想来想去,宋团心里还是觉得挺亏了苏向晚的,毕竟同样的年龄,同样的条件相貌,人家常丽萍穿的什么,吃的什么,用的什么,而苏向晚呢,跟着他啥都没有。

“没钱就算了,现在也不是个涂口红的年月啊,我不要那东西也能过。”苏向晚特体贴人意的宽慰宋团说。

宋团一翻身,不知道从哪里还真的就摸出一管口红来,轻轻旋开说:“但这事儿能难得倒咱吗?我趁着开会休息的时候,给炮兵团的连长们讲了一下定向爆破技术,然后从他们那儿收缴了几十块钱的百货票回来做为回报。再然后,总共买了这一管子,据说商场里最贵的口红。”

所谓最贵的口红,其实也是国产货,跟常丽萍塞在糖袋子里的那种进口口红当然比不了,铁管子的蝴蝶牌,闻起来格外的香,颜色呢,就是最正最正的那种正红色。

苏向晚接过口红,往睡着的吱吱的眉心涂了一点,嗯,红的触目惊心。

“怎么样,喜欢吧?”宋团得意洋洋的说:“我们一帮子当兵的进了百货商场,把售货员都给吓懵了,大家一起给你挑的颜色,最红,最亮。”

好吧,一个直男的审美算什么啊,一群直男的眼光才最可怕,比死亡芭比色更恐怖的猩红色,要苏向晚真涂着,直接可以拉去拍鬼片,都不用化妆的。

第二天正好周末,谷平不是在秦州的悦宾楼请吃饭嘛,苏向晚和宋团正好也就把几个孩子全带上了。

孩子一多,出门就是个麻烦。

吱吱闹着不肯走,非得要画口红,而且还要给谷东也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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