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2)

还有那些个椅袱坐垫,冯莺现在做嫁妆的人手都不够,怎么会闲的让人做那么精致的坐垫?

就在于家几人暗中打量冯莺的时候,冯莺也在观察对方,当然,她最主要的目标还是于家姑娘,这个闺名叫秀兰的女孩儿给冯莺的第一印象很好。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冯莺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眼神清澈面容娟秀的女孩子。

秀兰悄悄打量冯莺的时候,正好对上了冯莺的目光,她有些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害羞的低下头。

冯莺笑着对丁冯氏说:“怪不得姑妈平日里嘴里总是念叨于家姑娘,今儿一见,确实是招人喜欢。”

丁冯氏接口道:“可不是吗?这孩子文静秀气,比芹姐儿那个泼猴也强多了。”

于母听见旁人夸自己的闺女,心里自然得意,但还是谦虚道:“亲家母这话说的,我常说秀兰这丫头就是太闷了,我就喜欢芹姐儿那骨子活泼爽朗的劲儿,看着心里就敞亮。”

一旁的于大媳妇见两人在那里互相吹捧起来了,颇为不屑的撇撇嘴,心想丁家那小子科举都考不成了,以后还有什么前程?枉费自己公婆千挑万选的选了这个女婿,嘴上说的好听,心里还不定怎么懊悔呢!早知道这样,那天还不如答应了裴家大爷,最起码能换二百两银子的聘礼呢,还能搭上守备这样的亲戚,多划算?也不知道公公婆婆心里怎么想的,放着那么好的亲事不应,非得吊死在丁家这一棵树上,到最后还不是鸡飞蛋打?

要是让于母知道自己的大儿媳妇还想着拿闺女去换银子,估摸着立刻就能让儿子休了她。于大媳妇也知道这事自己说了不算,因此只敢在心里想想而已。

又说了几句家常话,于母便提出来想去看看成哥儿,丁冯氏自然不好拦着,便带着于家人过去了。秀兰心里也惦记未婚夫,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径直站了起来跟在于母身后。

任凭于母如何使眼色,她一概装作看不见。丁冯氏见到这样情形,心里一暖,最起码这个儿媳妇还是很惦记自己儿子的,于是笑道:“秀兰也是担心成哥儿,横竖咱们几个都在,就让她去看一眼也不算什么。”

她都这样说了,于母也只好应下来了。

书房那边也传话过来说于家父子同样想探望一下丁润成,丁冯氏索性让他们一起去了。

冯莺没有跟着过去,而是回了自己的屋子。白毫扶她在榻上坐定,嘀咕道:“娘子您是没有瞧见,刚才那位于大奶奶,眼珠子都要黏在您的金钗上了。那做派,比程家的那些媳妇子还要夸张呢。”

冯莺无奈的笑道:“她的眼神那样炽热,我怎么会没有感觉?程家好歹是有些家底的,于家家境顶多跟宋家差不多,她眼皮子浅也是正常的。”

白毫撇撇嘴道:“宋家虽说家境也一般,但是几位姑娘都是极懂事的,可没做过这种做派。”

冯莺笑道:“这就是各人的造化了,人跟人还是不一样的。”

想到宋家,白毫又有些不平:“两位小娘子在咱家帮工这么长时间,一直都是安安静静的从不惹事。不过她家里倒也放心,离的这么近也从来没见宋太太过来瞧过闺女。”

银针接口道:“我那天陪李嫂出去买菜的时候,听说宋家大奶奶有了身孕正是害喜的时候,想来宋太太定是忙着照顾儿媳妇,没有心思搭理女儿们呢。何况,她们姐妹俩在咱们家,一应吃穿用度都用不着自家花钱,要不是他们自诩身份,怕是卖了俩人的心都有。”

冯莺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银针这话说的虽然毒辣了些,但是却有些一针见血,宋家父母对女儿也太漠视了些。

不过,这里的大部分家庭好像都是这样。

等看过丁润成之后,于家人面上都带了几分凝重之色。尤其是于秀兰,整个眼眶都红红的,时不时的还拿帕子偷着擦几下眼角。

从丁家住的院子出来后,于家便提出了告辞,丁冯氏为了安于家的心,说道:“虽说成哥儿以后不能科举了,但是家里好歹还有间药铺,怎么也不会没了着落的,亲家公亲家母也不要太担忧了。”

于家两口子还没回话呢,秀兰就抽抽搭搭的说:“这些都不过是身外之物,我就是心疼丁大哥遭的这些罪。说来说去,都是怪我,要是那天我不上街,就没有后面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要说之前丁冯氏心里对于家多少是有点介意的,但是于家今天过来场面话说的都极好听,秀兰又说了这样一番话,让丁冯氏心里颇感安慰。她马上安抚道:“好孩子,这事也怨不到你头上,你可千万别胡思乱想。等成哥儿好了,我就去给你家送大定。”

听了这话,于秀兰的脸一下子羞的通红。

这时,丁冯氏又拿出一张银票来递给她:“这是守备家赔的,说是给你压惊,日后这事也莫要再提了,到底不是什么光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