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2)

“这只金钗本想在姒儿妹妹金钗之年亲手为你戴上,只是那时我不在京城,便寄了画给你。”姜煜笑得温和,“来,阿煜哥哥给你簪上。”

也不知为何,姜煜送的每一份礼物都很合宁姒心意。这个钗子她也很喜欢,看上去可爱又有趣。

只是很明显,这是送给“妹妹”的礼物,没有一丁点日爱日未色彩。

宁姒开心之余,又有些微妙的失落。

她还以为她长大之后阿煜哥哥就会待她不同呢,结果还是和小时候一般无二。

是不是因为她遇见姜煜的时候只有十岁,而他那时已经是个心思成熟的少年,所以他永远只会拿她当小孩子看待?

胡思乱想着,姜煜已经将钗子簪进了宁姒的发间,这金钗配着飞仙髻,灵动又俏皮。

当晚回家后宁姒瞒住了受伤的事,否则下一次出门必定奴仆成群,再不得安宁。

翌日,宁姒被早早地喊醒,娘亲说,家里来了一个小哥哥,以后应该就在宁府住下了。

☆、郡王弃子

常氏担心宁姒不虞,“他已经在正堂了,嘟嘟可以去瞧瞧他,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你见了肯定不会讨厌的。”

宁姒揉了揉睡眼,嘟囔道,“难道爹娘收了个义子?”

“那倒不是,你爹爹只是收他作门生,念及他无处可去,便收留在我们家。”

宁姒边穿衣裳边问,“怎么突然多出来一个门生?爹爹都没有提过。”

常氏解释说,“其实三年前你爹就想要收留他,只是那时候你正好生病,你爹急急忙忙赶回来,将那少年撇下了。后来再去寻,那少年竟消失不见,昨天你爹才在一家小医馆发现了他,于是将他带了回来。”

“消失了?以爹爹的本事不至于寻不到人吧。”

“我们如何猜得到他竟去医馆当了个小学徒,毕竟那样的身份……”

宁姒手上动作一顿,“嗯?什么身份?”

常氏叹道,“他是河西郡王的外室子,河西郡王离京之后再没管过他,陇西那个郡王妃又是十分强势的性子,没跑来京城将这对母子打杀了就已算侥幸。可怜见的,他外祖母还是你爹的乳母,老人家就这么一个女儿,还被人掳去做了外室……”

“啊?”宁姒听完唏嘘不已,“河西郡王这么坏吗?我经过陇西郡看见那里被他辖治得十分繁华。”

“他只要不贪赃枉法、谋逆造反,就算私德有亏,谁能管他?”

宁姒终于收拾好自己,跟着常氏去正堂见见那个河西郡王之子。

走到正堂前,宁姒正要进去,却突然发现檐角多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瞧,是个鸟窝。

“娘亲您瞧!那儿有个鸟窝!”宁姒伸手指了指。

常氏身边跟着的嬷嬷便嘴甜道,“是喜鹊筑的巢!看来江小公子的到来,是喜事临门呢!”

谁不爱听喜庆的话,常氏闻言笑意渐盛。

这时一只喜鹊从巢中飞出,在天空中盘旋飞行,宁姒新奇地仰头瞧。

常氏先行了一步,“看够了快些进来,江小公子还等着呢。”

“啊——”身后传来一声尖叫,常氏立马回身去瞧。

只见宁姒僵硬地伸直了胳膊,洁净的衣裳上沾了褐白混杂的一滩污渍,宁姒惊魂未定,“娘,它屙了鸟粪在我身上……”

她恶心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娘我要回去洗澡换衣!!!”说完转身便跑了。

一旁看完了全程的嬷嬷羞惭道,“夫人,这喜鹊是见小姐离它鸟巢太近,当小姐是它敌人呢。都怪老奴没有保护好小姐……”

常氏摆摆手,“不碍事,待她清洗了自然会来。”

走进正堂,见江临初正坐姿端正地与宁逸风说话,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生得十分秀雅,最妙的是那双眼,本是凌厉的丹凤,眼形内勾外翘,但他长睫柔软垂着,在飞扬的眼尾处形成了燕子尾巴,便不显得傲气凌人。加之笑容腼腆脸蛋白皙,气质越发柔软。

常氏歉然笑道,“江小公子,你宁妹妹突然想起还没给你准备见面礼,这才折返,过一会儿再来。”

江临初垂下眼,温软笑道,“宁妹妹比我小,怎好收她的见面礼?”

常氏说,“以后便跟亲兄妹似的,用不着推拒客气。”

然后跟身边嬷嬷低声吩咐,嬷嬷自去跟宁姒通气。

……

宁姒急匆匆地往回走,一边吩咐茶汤准备热水,一边往后院的水井走去,压了水先把溅到手上的洗掉,口里直嘟囔,“怎么这样,我不喜欢喜鹊了!”

热水备好后,宁姒立马去泡澡换衣。

出门时遇上常氏身边的嬷嬷,又折返回房,绞尽脑汁地想准备什么见面礼。

要是能直接送钱就好了,她的一千三百两银子蠢蠢欲动。

“一百两?不不不,他是河西郡王之子,再不受宠,也看不上这点银子吧?可送多了我也舍不得呀。”宁姒自言自语,走来走去,“娘亲您可真是为难我嘟嘟。”

翻箱倒柜,最后挑了过年打的梅花金雕,小小的一个,装进红封里。

宁姒叹气,只要他别当场拆开就行。

再次走至正堂,宁姒不敢在檐下停留,径直入内。

里面坐着个陌生少年,穿着浅灰的衣裳,黑色发带高束马尾,身上的色调十分冷淡。宁姒便想起常氏说这少年的母亲三年前去世,想来是还未出孝期,又不想在别人家全身素白。

看见宁姒,那少年站起身来,冲她温和地笑了笑,喊道,“宁妹妹。”

嗓音十分清澈,喊完人之后还腼腆地抿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