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反而是海百合笑盈盈地问他:“梁先森是哪里人,这次出门是去旅游吗?”

“我去探望一位朋友。”梁霄含糊其辞。

海百合若有所思:“是这样啊。”

“百合,”牧歌在里面叫她,“你带火腿肠没有,给我一根!”

“我同学在叫我,我先进去了。”海百合和他道别,“再见啊。”

“嗯,拜拜。”

海百合捧了泡面回去,太久没吃都有点糊了,她爬上去从包里找出一根火腿肠丢给牧歌,自己拆了鱼肉的,还加了个卤蛋,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净。

牧歌咬着火腿肠的塑料包装,口齿不清地问:“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看到一个大帅哥。”海百合眨眨眼,“一米八以上,肯定有腹肌,帅到让人合不拢腿还乐于助人,我稍微勾搭了一下。”

“噗——”其他几个人因为她奔放的形容词喷了泡面。

幸而牧歌已经习以为常,她羡慕坏了:“哪儿呢哪儿呢,带我去看看。”

“应该已经走了吧。”海百合笑眯眯地说,“说是去看个朋友,我猜说不定是去找女朋友的。”

牧歌顿时失望透顶。

海百合倒了两颗木糖醇在嘴里嚼着去味道,心想,虽然火车上的时间有点长,不过,好像没想象中那么无聊啊。

第3章 遗弃之乡3

火车停了,大约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海百合决定下车去溜达溜达,牧歌举手:“带点什么吃的回来。”

“我看到有卖玉米和茶叶蛋的。”海百合在车窗前张望了一下,“你们要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其他人毕竟和她不熟,很客气的婉拒了。

张启航有点不放心:“不然我陪你去吧。”

“没事,我自己可以。”海百合婉拒了他的好意,挤在人群中下了火车。

车站就算再嘈杂,空气也比车厢里好得多,海百合随着人流出去,买了几个茶叶蛋和几根玉米,刚上火车呢,就闻到了一股迷人的肉香。

她顺着香味看去,哎哟,还是熟人:“梁先森。”她异常热情地打招呼,“你这猪蹄哪里买的?”

“就在火车站门口的那家熟食店。”梁霄不但买了猪蹄,他还买了两罐冰啤酒。

海百合看得眼睛都直了,比起热腾腾的猪蹄,茶叶蛋和玉米棒简直是渣渣。

梁霄问:“要一起吗?”

“等我!”海百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回车厢,把买的茶叶蛋和玉米丢给牧歌,然后翻身爬上床从包里翻出鸭脖和小鱼干。

牧歌被她的行为弄得一愣一愣的:“你干嘛呀?”

“有个帅哥请我吃猪蹄!”她对牧歌抛了个飞吻,“就不带你了,拜拜。”

张启航张了张嘴:“别吃陌生人……”话音未落,海百合就不见了踪影,他心里着急,对牧歌说,“小牧,你去和她说说,别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怎么一点警惕心都没有呢,那么大个人了。”

“她一向都这样。”牧歌满不在乎地笑了笑,“你们吃茶叶蛋吗?”

倪萱萱说:“让她遵守一下团队纪律吧,这样单独行动太没有集体观念了。”

“说得对,如果出什么事怎么办。”张启航作为领头人,必须确保自己把他们都安全带到目的地,“我去找她,小牧,你和我一起去吧。”

牧歌没办法,只能爬下床跟着张启航去找人。

而此时,海百合就坐在梁霄对面分享他刚买的猪蹄,当然,她也大方地贡献了自己的鸭脖和小鱼干:“这炸鱼干是我爸做的,我们家的独门秘方,你尝尝。”

梁霄开了一罐啤酒给她:“喝吗?”

“谢啦。”海百合一手拿着猪蹄,一手拿起啤酒和他碰了碰,冰凉的酒液灌入喉中,扫去了在车厢中的烦闷。

猪蹄酥烂又喷香,比起泡面来美味不知多少,海百合看着别人苦逼地吃泡面而自己吃着猪蹄,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梁先森,我都要爱上你了。”

梁霄也不当真,笑眯眯地举起啤酒罐:“那为了爱情。”他笑起来的时候,下眼睑上的泪痣微微一颤,像是一滴将坠未坠的淡蓝色眼泪,尤为动人。

海百合舍不得移开目光,举杯和他碰了一下,三两口把最后一块猪蹄肉塞进了嘴里,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啃鸭脖:“尝尝看我的小鱼干。”

梁霄很给面子地吃了一条,鱼骨头都炸烂了,可以一口吃完,回味无穷:“好手艺。”

“谢谢夸奖。”

啃完了猪蹄,梁霄摸出一副扑克:“打牌吗?”

“我正愁没有事情打发时间。”海百合拿过扑克,熟练地洗了洗牌,“有没有人搭个桌?”

有个年轻男孩子凑过来:“玩什么,斗地主?”

海百合问梁霄:“咱们玩什么?”

“听女士的意见。”梁霄把啤酒罐和垃圾扫进塑料袋里,把桌面腾出来打牌。

海百合说:“梭哈,有没有人来?”

火车上无聊的人居多,一听要凑人打牌,一群人都围了上来,最后年轻男孩充当荷官,梁霄、海百合和另外三个人参与。

牧歌找到她的时候,她刚赢了一局,笑眯眯地把筹码(瓜子)拢到了自己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