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2)

摄影师拍得不亦乐乎。

而房间里的殷明麓却是彻底服气了,这两人还真是什么都能吵起来,他居然连生个病都抢不过有命运之子所在的镜头。

是的,和韩世豪这个中年得际的男人一样,罗翠花也是这个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没人说过,世界中的男女气运之子一定得是情侣关系,这一对正好便是如此。

原剧情里女主罗翠花便是通过第一次争吵,让观众开始注意到这个如小兽般的农家少女,从对方那一本正经的说教和伶牙利嘴的口吻中,渐渐的被她所吸引,尤其少女那总是毫不留情地抨击那几个城市公子哥的模样,看着实在令人畅快。

一场为期三个月的乡下良好教育大改造,也被女主活生生的演变为她的个人魅力展示秀,原主自然再没有了多余的镜头,也成了被教训的对象,在后期顺理成章的被炮灰了。

这辈子,哪怕在他有意无意的化解转移之下,元凤初来乍到没有掀第二次桌子,也好好吃了饭,到了晚上犯烟瘾了也没有去借烟,少了这两个有硝烟气儿的引子,这对少男少女也能因为其他意见不合的事情吵起来。

殷明麓都要懒得吐槽了。

他阻止这两人吵架,除了想抢镜头,好让更多的人了解原主,尽可能改变原主的命运之外,还有其他原因。

在节目里,罗翠花想借这三个身娇体贵、肩不能扛的大少爷出头,但又同时对他们没什么好脸色,观众也正好喜欢这种“社会我x姐”、“不服就是干”的调调。

而且她很聪明,知道柿子专挑软的捏,在另外两个大爷身上受气了,就来原主这里一逞威风,回到人前又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模样。

在镜头里,也常常以指责原主干活偷懒、速度慢为由,争取了大批镜头。因为她发现了,原主脑子有点问题,又笨嘴拙舌的,根本无法为自己辩护,只能默默成就了她的好形象,让她在全国观众面前狠狠刷了一波好感值,还有人称呼她为,既正直善良又勤奋刻苦的“国民好闺女”。

她用自己傲人的学习成绩、出色的身体素质和爱劳动的品质美德,把原主这个城市孩子衬托得一无是处。在对比之下,原主遭人不喜,她自然就成了受人喜爱的那个了。

她也心安理得的靠踩着原主出头了,达到学业、名声和爱情三丰收。

是的,包括了爱情,最后女主成功地考上了首都的一所大学,跟元凤、夏铭两个首都子弟也一直保持着联系,与两人的关系都很暧昧。都说三角关系更加稳固,果然诚不欺人。

而罗翠花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一直在提升自己,从衣着首饰到说话口音,都彻底洗去带有的农村痕迹,让自己够得上豪门的准媳妇标准。

如果是与他无关的人,殷明麓会夸一句,女主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却很努力地改变自己的命运,活得比男儿还要洒脱,最后也成功了,靠着此前在全国观众面前积攒的好眼缘好形象,很争气地在首都混出了头,婚姻上也嫁了个金龟婿,用自己的本事强硬地改变了爸妈心目中女子不如男的传统观念,确实是个励志的逆袭人物。

但千不该,万不该的就是她故意踩着原主上位,原主被炮灰,扣上傻子富二代的帽子,一是因为有意无意的错误剪辑,二便是女主舌灿莲花、颠倒黑白的诬陷技巧。

如果剧情实在不可违抗,元凤和女主注定要大吵一架,从此让对方开始崭露头角的话,进行这段变形计之乡村花季恋情的话,殷明麓也没打算阻止别人谈恋爱,反正他只需要改变原主一个人被炮灰的命运,自然也无所谓女主罗翠花自己想嫁元家还是夏家。

但如果这辈子对方还想继续靠算计懵懂无知的原主来出头的话,他只能回答,不好意思这不可能。

反正他最擅长便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第7章 小傻子与中年版龙傲天7

既然都被人指责成偷懒了,殷明麓自然也不能在床上待着了,他学着原主的模样,很忧郁地下了床,小小的脸皱成一团,有种别样的可爱,大家心生不忍。

不过这下大家总算知道这第二位城市主人公毛病在哪里了。

镜头里,小孩儿低着小脑袋瓜,动作慢吞吞的,从被窝里扒拉出一堆衣服,仔细一瞧有上衣、外套、内衣裤和袜子,每一件单独拎出来都是有牌子的,价格不菲,此刻却五颜六色、杂乱无比的全都堆在一起。

摄影师惊叹了一声,对准了这一堆衣服小山拍了起来,他该庆幸这孩子居然还知道把鞋子放床底下吗?虽然摆放得也不怎么整齐就是了。

拿着一只红色的袜子,小孩儿翻找了一下,好半天才找出另一指同色的袜子,坐在床上准备穿袜子。

小孩儿身量还未长大,骨骼纤细,但那脚丫子也是小小的,十分圆润可爱,对方翘着脚,将袜子孔对准脚趾,却老半天套不上。

他在那里穿袜子,摄影师却在对准那些衣服狂拍。

元凤看着都害臊了,他摆了摆手让摄影师别拍了,走过去帮忙把小傻子的那些摆在显眼位置的内裤藏进被子里,“小傻子,你都被人看光了。”

“?”对方还在跟自己的袜子较劲儿,闻言小脑袋偏了偏,给了他个疑惑的小眼神。

见元凤没有说话,小孩儿就继续往身上套衣服,穿完秋衣秋裤,还往自己身上套了一件毛衣,外头又罩了一件小棉袄,件件专柜牌子货。别看小孩儿年纪不大,但这样打扮起来,既秀气又可爱,一双眼睛又黑又亮,衬着人更是纯真无邪。

这下摄影师总算明白为什么对方的父母,不让对方出门了,这样一头富贵小肥羊出去,关打劫一双鞋子,二手卖出去都可以抵寻常人好几月的工资。

再加上这孩子似乎有些迟钝,简直是最好的下手对象,谁家有这样的孩子,谁敢放心让对方出门,分分钟被绑架勒索的节奏。

而且大家也都看出来了,这个嘉宾就是典型的溺爱型孩子,被家里人宠大的,缺乏最基础的生活自理能力,不太会穿衣服,估计平日里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怪会被家里人丢过来改造。但又很奇妙的是,这个特质放在殷明麓这孩子身上,大家会感到惊讶,却不会觉得奇怪,仿佛这孩子天生就该这样,得到这样娇宠的对待。

小孩儿拿起一件昨天的衣服,想穿上,元凤嫌不干净,喊他不要再穿了,毕竟要不是在农村条件受限,他一天可是要换三套衣服的。

小孩儿拿过来,闻了闻,道:“没臭,还可以继续穿。”原主本身就是这样的。

大少爷绝倒,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讲究的人,明明看着比他还娇气,但处处又流露出一种我不娇气的模样。

“你没叠被子。”元凤提醒他,但还真只是提醒,因为他说了后,便自发地帮忙叠了,动作看上去很生疏,却叠出了一标准的豆腐块,还顺便把那堆衣服小山给整理好了。

整张床看上去瞬间又干净又整洁。

小孩儿高兴的拉扯着他的衣角,夸他道:“谢谢你元凤,你跟我妈妈一样好。”

元凤没好气地捏了捏他的脸,“你个傻子,不会夸人别乱夸。”末了又道:“你穿那么多,一会儿热了你又得脱。”

这个地方就是有大早上冷得要穿棉袄,中午让你恨不得把裤衩也脱了的奇怪温差。

“不会。”

刚说完不会,随着日头渐渐大了,小孩儿便走一段路脱一件儿,走到猪圈,已经脱得只剩下一件短袖了。一件件万把块的衣服,被他脱得都不知道丢哪去了。

在日头下,小孩儿伸了个软绵绵的小懒腰,乌溜溜的大眼睛也可爱的眯起,无奈小肚子太圆,短短的衣衫直接翘起,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肚皮。

发现摄影师叔叔对准了自己的肚子,小家伙连忙把小衣服拉下,不给拍,自己则三两步跑到元凤身边,自然而然地去牵对方的手,仿佛刚刚元凤帮助他的行为,已经得到了他满心满眼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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