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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妮的匕首类似某种裁决,所以林夕和大佬其实都是温妮的副人格。

宋雯讲的故事跟这个世界没有关系,只是一个雷同的故事,但是并不是林夕经历的世界。

接下来缓和一下,讲一下现世的事情。

就可以考虑开金手指给女主了。

因为大佬的金大腿早就跑远了=。=

第二十三章 突然开挂

做梦一时爽,肝胆火葬场。因为两个鬼畜的梦境,林夕感觉自己仿佛身体被掏空。

她是个有些冷心冷情的人,但是想到代表主人格的温妮死去,莉拉作为第二副人格应当代替温妮承担所有的痛苦,西里尔却替她承担了所有本不该属于他的疼痛,林夕就觉得心口梗了一口气,堵得她难受。

难怪西里尔会说“如果你想做,我就帮你”,难怪他会一直迁就着她,带着她一路前行。

原来不是因为他深爱着温妮,而是因为他是代表“理性思考”却无自主行动能力的副人格。

她以为自己多多少少能帮上他一点忙的,没想到最后还是害了西里尔。

林夕一天之内做了两个噩梦,第二个梦境不如第一个梦境恐怖,但是遗留下来的情绪却远比第一个梦境来得深刻。宋雯今天打定主意要通宵,林夕又实在睡不着,于是吃完夜宵之后便去洗手间洗了把脸。隔着氤氲的雾气,林夕对上了镜子里的自己。和容貌平平的莉拉不同,林夕生得修眉俊目,眉浓唇秀,是个十分英气好看的姑娘。但是莫名的,林夕竟然对“莉拉”这个身份隐隐有些不舍。

这种感情实在陌生极了,林夕觉得心口空落落的,却不知道应该如何描绘这种陌生的情愫。

……不过是个梦中人罢了。

林夕陪着宋雯看了一晚上的恐怖电影,以往她看到这些玩意儿的时候,面上高冷非常十分镇定,实际心里怕得要死。但是连续做了两个噩梦,林夕发现自己看着所谓的恐怖画面都觉得有些麻木了,她不仅不觉得害怕,甚至还有点想吃瓜。

宋雯显然是看出了林夕的心不在焉,眼见着平时就很闷骚的损友现在完全朝着阴沉的方向飞奔而去,宋雯还是有些看不过去。她一巴掌拍在林夕的背上,道:“明天我去学校跟导师商量助教的事情,你跟我一起去,好歹出去晒晒太阳?我看你都快发霉了。”

林夕可有不可地点了点头,她虽然是个死宅,喜爱独处的宁静,但是也并不排斥外界的喧嚣,偶尔出去走走也是好的。

更何况她眼下这个状态,的确是需要一些正面能量来调和情绪了。

第二天,一夜未睡的两人小憩了一上午,养好精神之后,宋雯便开始捣鼓女子外出的装备了。跟林夕这种眉眼带点忧郁的高冷美女不同,宋雯是典型的妖艳贱货,大方自信,独立自强,有格调有品位,活脱脱一个新世纪的霸道女总裁,商场白骨精。也多亏了有宋雯在身边,林夕才没有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衣服往身上套,经过宋雯妙手打理,林夕大概也能盖一个森系文艺女神的戳。

宋雯知道林夕这两天精神状态不太好,但是她万万没想到,林夕居然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默默的变态了。

宋雯也不清楚林夕到底遭遇了什么,以至于这么一个冷心冷肺沉默话少的姑娘,会在听到一声“抢劫!”的尖叫之后就冲了上去。

林夕和宋雯所在的城市是一处二线城市,有历史文化底蕴,居民充满活力,生活节奏也不会快得令人窒息。在这个平和的城市里,作奸犯科的事情还是很少的,更别论华国人对这种事情总是多多少少都抱着一点“破财消灾”的心态。是以林夕朝着劫匪冲过去的时候,宋雯是整个人都懵了。这个神勇非常的姑娘带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对劫匪手中的刀子视而不见,直接就是一个刚正面。

只见林夕甩起自己手中的挎包就直接怼上了劫匪的老脸,在一个下马威挫杀了对方的狠戾之后,林夕借着劫匪吃痛的空档,一只手死死地拽住了对方握刀的手腕。然后宋雯就看到林夕用力一扭,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劫匪居然痛叫着松开了刀。林夕乘胜追击,甩起挎包又是一“咣”,好极了!double kill !对手反击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林夕选手抬脚对着人家裆下就是一招夺命连环踢!完美!漂亮!

劫匪弯腰夹腿捂着裆落荒而逃,林夕捡起地上的钱包,从头到尾,她居然还顶着那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成功在光天化日之下装了逼。

四周鸦雀无声,众人就看到那帅气彪悍的女英雄蹲下/身,用手帕小心翼翼的包住了凶器的刀刃,然后从挎包里取出一个塑料文件袋将它装了进去。做完这些,林夕才站起身来将钱包和文件袋一起交给了匆匆赶来的受害者,见对方愣住,才开口面无表情地解释道:“虽然抢劫这点小事警方可能不太重视,但是这个刀柄上肯定有那人的指纹,能不能抓到人就看你们的了。”

完成了一系列令人窒息的操作之后,林夕就提着挎包跟没事人一样朝着宋雯走了过来,还甩了一个无辜疑惑的眼神:“走了?”

“哦,走……”宋雯恍恍惚惚地应了一句,回过神来后面色大变,怒道,“走你妈卖批啊!林小夕!老娘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能啊?!流弊坏了你!居然还敢动手!你真以为你是人类的救星正义的超人啊?!中二病越来越严重了吧你?!”

林夕和宋雯性格互补,一者被动一者强势,眼见宋雯发火,林夕顿时矮了气势,弱弱地辩解道:“我就是觉得没什么好怕的而已……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条件反射就冲上去了。而且我还记得有人跟我说要重点关注对方拿武器的手,用可以行动的脚进行攻击……”

林夕的话音一卡,整个人都阴郁了。她怎么就忘了,这些话是西里尔跟她说的,一个梦中人的台词,她居然还当真了。

四周的人群开始骚动,宋雯见势不妙,立刻拽起林夕的手就往学校里跑。学院是不让外人进入的,宋雯给门卫大叔看了自己还未被回收的学生卡,就在门外大叔瞻仰英雄一样的目光里带着林夕溜进了学院里。

躲进了学院操场边的小树林,宋雯这才松了一口气,踩着高跟鞋跑步难免累得气喘吁吁,但是宋雯回头看到林夕气定神闲的模样,还是忍不住困惑地道:“你是不是偷偷报了健身班了?还是去学了散打了?我刚刚看你跟人杠的动作干脆利落,居然还能一下子捏住对方的手。你到底是怎么了?”女子的力量天生不如男子,更何况方才的劫匪还是一个成年男性,想起这一点吗,宋雯才觉得怪异极了。

林夕愣了愣,正想说些什么,背后却突然传来一道有些清冽的少年嗓音,气喘吁吁地道:“学姐!学姐!等等我!”

林夕回过头,就看见方才被抢了钱包的苦主朝着她们的方向跑了过来。十九岁模样的少年人,穿着学校的校服,一张白净的脸蛋,剪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碎发,看上去就如早春三月扑面而来的风,带着朝气蓬勃的味道。

林夕看着,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少年跑到林夕的面前停住了脚步,不知是因为奔跑还是因为腼腆,脸颊上带着些许红晕,却落落大方地笑道:“学姐!方才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钱包里还放着身份证和学生卡呢,要不是你帮忙,我今天就遭殃啦!我是今年刚入学的新生,叫高鸿,很高兴认识学姐!”

“今天谢谢学姐仗义相助,以后还请多多指教。不知道能不能请学姐赏脸一起吃个饭?我想好好答谢学姐!”

“哦。”林夕双目无神地应了一声,被对方一声声“学姐”嚷得有些反应不过来地道,“我们是毕业生,今天只是回来看看导师的。指教说不上,举手之劳而已,吃饭也不用了,我们一会儿还有事。你不用先报警吗?”

“我已经报警了,一会儿警察过来我就去接应一下就好。”小年轻显然没想到自己被拒绝得那么干脆,但还是极力挽救道,“学姐是练过武功吗?刚刚真是太帅了!我也很想报个班习习武,能跟学姐一样厉害就好了!今天麻烦学姐了,如果学姐没空,那能不能给我个联系方式?手机、微/信、q/q都行的!我们可以改天再约出来吃饭,我知道附近有许多不错的美食的!”

林夕依旧面瘫着脸,道:“真的不用了,我没学过武术,帮不了你什么。微/信q/q我都不常用啊,手机号我也记不住。”

这么一番直男的发言简直让宋雯忍无可忍,她一拧林夕腰间的软肉,林夕顿时”嘶——“了一声。宋雯将林夕推到一边去,换上一张笑脸走上前去打官腔,道:“学弟有心了,但是我们真的还有事,总不好让导师久等。下次吧,下次吧,我们虽然毕业了但是应该还会留校当助教的,没准学弟你还能在新生的开学典礼上看见我们呢。”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问就真的讨人嫌了,少年见好就收,爽朗地挥了挥手道:“那我就不打扰学姐们了,学姐们再见,真的谢谢了!”

“哦,再见。”林夕也应和地挥了挥手,看着小年轻眼睛微微一亮,眉开眼笑地走远,忍不住叹息地道,“年轻人真是有活力啊。”

宋雯:“……闭嘴吧你,这么呆的木头人,难怪铁树不开花。”

#不愧是打娘胎起就单身的狗子。#

第二十四章 烂桃花

“你说他想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