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2)

而且大佬何必啊!她这么一个小人物,折了一条小命才能死出铁骨铮铮的美感!大佬是谁啊?他何必装孙子给反派欺负?

“这是第三点,我怀疑,他跟你一样,每次穿越只能带一部分能力过去。”宋雯拿笔戳着本子,沉吟道,“但是按理来说他的能力是跟精神力有关的,跟你这种弱鸡不一样,哪怕他身体不能带过去,一些异能应该还是可以使用的。难道是跟不同世界的设定有关系吗?比如规则压制之类的。”

如果不危及生命,林夕其实挺讨厌动脑子的,而且穿越一次也太耗费心力了,立刻焉了吧唧地道:“反正多穿几次也是会知道的,到时候再说吧。”

宋雯恨铁不成钢地抡起本子砸她的头,怒道:“你懂个球啊!你每次穿越难道没有后遗症的吗?穿越的次数多了,现实生活中的你受到的影响越深,你现在那么无所谓是因为你醒来之后会丢掉梦境里的情绪波动,但是万一有一天带出来了呢?而且你穿越还毫无规律性,如果有一天你开车或者跑酷的时候突然穿越了,你这是时刻都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之下好吗?其次,你以为你这种天天给人当炮灰的穿越之旅还是好事吗?你的命不值钱啊?!”

“朕的命当然值钱!”林夕中二病一犯,一拍桌子坐起身,浑身就散发出冷冰冰的王霸之气,“你说得没错,我凭什么天天给人当炮灰啊?他是快穿文主角他就了不起啊?他自己穿越就穿越吧,干什么还要把我捎带上去给他配戏啊?朕不服!朕要研究怎么把记忆带进梦里,扑倒他,强娶他,让他给我生一窝小林夕,一个培养成别人家的孩子天天抱出去炫耀,一个培养成家中熊孩子天天打着玩,剩下攒成一个足球队去给我捧一堆世界杯回来!”

宋雯觉得刚刚那个会担心林夕心理健康状态的自己真是个傻逼。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用担心林夕的心理健康,因为中二病本来就是精神病的一种了=。=

上个世界结束之后,我就可以让大佬撩林夕了~!好开心啊~!

第五十一章 成为大佬

黑冢岛一场猎与被猎的游戏之后,林夕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穿越了。

自从发现穿越的不是自己而是大佬,自己是被大佬捎带过去的小可怜之后,林夕就彻底把这件事情放开了。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怎么着都轮不到她去扛把子。想到自己成了别的快穿文主角生命中的固定女炮灰,林夕的心情就很不爽,但是她又隐隐约约觉得大佬不是故意的,心情便越发微妙了起来。

难道真的是什么命定的缘分?还是什么早已注定的羁绊在作祟吗?

大佬曾经说过,第六感其实是一种战斗的预判,根据敌人的性格、思维逻辑、肌肉紧绷程度、眼神、动作等细微的线索来判断出对方下一步的攻击,但是林夕觉得自己的直觉似乎比第六感更灵敏,就事论事,比如说一个人的好坏以及他人的善恶,林夕其实都有一种野兽般敏锐的直觉。

她对大佬其实说不上喜欢,最开始除了感激以外,其实还有动心,她只是单纯觉得大佬是个很纯粹很可爱的人,所以忍不住亲近。

人心复杂,再没有谁比林夕更清楚了。也正是因为看过太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她才会对一个纯粹的人有了心动的感觉。

林夕穿着一身运动服,扎着高马尾,动作干净利落地翻过一人高的障碍物,雪白的运动鞋踩在道具倾斜的塑料壁上,借着俯冲的力道冲上斜坡,在最高点腾空而起,一个空翻,稳稳地踩在了地上,脚底踩出“砰”的一声巨响。

她这一套动作实在流畅漂亮,就连专业的跑酷训练者都忍不住吹了口哨,说着“cool”。

林夕的进步之大,也的确是超出了教练的预料,而且林夕英语说得很流利,在这个大部分都是欧美人的俱乐部里混得可以说是如鱼得水,备受追捧了。

只可惜林夕对于周边人所有的欣赏和赞叹都归结于欧美文化特有的热情,俱乐部里的人也知道这个进步神速的小姑娘性格冷淡,带着东方人种特有的内敛和含蓄,行为上难免也约束了一点。而林夕在学校里那股子带着阴郁的孤清,在这种运动俱乐部的氛围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如果非要说她现在是什么状态?那绝对是睥睨天下傲视苍生的冰山女王,浑身上下都透着中二病打算毁灭世界的魔王气息。

林夕在教练的惊叹声中点了点头,婉拒了教练过于激动的拥抱,就将视线移向了不远处用来做体能训练的沙包。

像林夕这样朝着女汉子路线一往无前的姑娘,在华国是注定孤独一生的,但是在欧美,运动健身是全民爱好,所以大家都对她表示十分的支持和欣赏。

林夕将运动毛巾往脖子上一甩,捏了捏自己的手臂。说起来,不知道是林夕骨架偏小的缘故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这么高强度的训练之下她居然也没变成肌肉虬扎的恐怖样子。只是看着结实了点,人也精神了,阴沉的气质少了,那股子中二病的王霸气息更加浓郁了。

简而言之,她从一个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的阴沉女鬼变成了浑身上下散发着女王气息的大佬。

女鬼长得再好看也没人想接近的,但是禁欲的高岭之花再怎么高不可攀,那也是很让人想手贱摸一把的。

“学姐,喝点水吧?”清秀腼腆的少年将早已准备的矿泉水递了过来,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学姐刚刚好厉害,我都看呆了!”

林夕擦了擦汗水,盯着少年人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想起来面前的人好像是月初加入俱乐部的新会员,也就是她上次街头抓贼帮了的那个小学弟。不过因为中间隔了两个梦境,所以林夕是真的不太记得这位学弟的名字了。这么一想觉得有些尴尬,只能略带疏离地道:“谢谢学弟,我有带水,你自己喝吧。”

这种从自动贩卖机里买的矿泉水冰冰凉凉,一口灌下去爽是爽了,胃也差不多可以废了。所以林夕自带的是温度正好的淡盐水,运动后喝再好不过了。

林夕不给面子,这个叫高鸿的小学弟也不恼,就是乖乖巧巧地在一边用仰慕的神情看着林夕。一个长得不错性格也不错的少年对自己大献殷勤,林夕是什么感觉都没有的,她现在满脑子就是突破自我挑战极限,彻底成为大佬之后就杀进梦里去强娶自己的梦中情人心头明月。

宋雯顺路过来接林夕的时候就看见这姑娘正在凶残殴打着沙包,而一边白白嫩嫩的美少年对这辣眼睛的一幕不仅没觉得腿软还仰慕崇拜到了极点,这种女王和男宠的cp既视感简直不要太强烈,宋雯差点没给林夕这姑娘给跪了!当着自己仰慕者的面!打沙包!还敦敦敦地砸出了一片残影!

宋雯看着身边压根没注意到她存在的小年轻,只觉得心里有点微妙。这学弟也不简单啊,为了追人也算是豁出去了,办了这么昂贵的俱乐部会员卡就为了给人端茶送水加油鼓气,看到林夕这么凶残的一面也丝毫没有表现出异样,看他的衣着打扮也不是家境贫寒能受气的那种,居然能忍得了林夕钢铁直男一般的脾气。虽然宋雯对这位小学弟很看好,但是她还是决定先围观一段日子吧,一来是因为林夕心向大佬,二来则是……

林夕这个人从小到大的桃花全部都是变态啊!!!

虽然宋雯一直觉得林夕这种人除了性格偏执的变态以外也没人能受得了她,但是这不代表宋雯能忍受从小到大被闺蜜身边的变态支配的恐惧!虽然变态的方向不同程度不同,但是那也是活生生的变态啊!以前出现的那些好歹都是跪地求她抽的抖m,万一将来出现要她跪地被抽的抖s要怎么办啊?!

宋雯也是为基友操碎了心了。

“宋雯。”林夕看到自家闺蜜就停下了动作,自从发现了她的穿越是毫无规律性这件事情之后,宋雯总是要来接送她,免得她一个不小心就死在了外面。林夕跟宋雯那就是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互相操心的老妈子,到也说不上谁对谁付出更多一些,就是两人都挺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对方就作死自己了那种。

“哦,顺道过来看看。”宋雯觉得牙疼,对林夕那种眼中只看到自己想注意的人或物的性格是绝望了,忍不住道,“不过没想到高鸿小学弟还陪着你啊。”

宋雯故意说出高鸿的名字,是因为她知道林夕这人的脾性……萍水相逢的人她是绝对不会费力去记住对方的名姓的。

“嗯,月初的时候刚进来的新成员。”林夕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就没放在心上。

“我对跑酷一直很感兴趣,但是因为身体不太好所以一直都没有参加这种运动俱乐部,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学姐,学姐真的好厉害啊。”高鸿腼腆羞涩一笑,在宋雯看来实在没啥诚意。有谁来运动俱乐部还穿着精致的衬衫和长裤?打酱油都不装备得走心一点。

“哦,没什么。”林夕觉得小学弟人挺好的就是不肯好好学习,“你要是努力,很快也能赶上我的进度的。”

宋雯:“……闭嘴吧你个直男。”

宋雯客客气气地和高鸿道了别,拽着林夕就往外拖,他们现在也不敢在外头逗留太久,毕竟夜晚对于女孩子而言还是挺危险的。

回了公寓吃了晚饭,洗了澡就是丰富的夜间生活了。林夕把自己翻译好的文件给雇主发了过去,又接了新活,算了算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发现还挺充裕,便开口询问道:“你有没有啥想买的衣服啊首饰啊化妆品啊之类的?不用顾虑我,我手头还算宽裕。”

“我还会缺这些东西?”宋雯鄙视地扫了林夕一眼,说道,“倒是你,多少学着点打扮啊!每天这么糙,你大佬怎么可能看得上你?”

说到这个林夕就觉得可把自己牛逼坏了忍不住叉会腰:“我在他面前一直这么糙,也没见他嫌弃啊。”

想想她穿越之后的形象吧,第一个世界满头满脸都是血,脸上带着淤青,泥里灰里滚过,一定很熊;第二个世界,莉拉本来就长得其貌不扬,后来还被烧了头发和衣服,看着简直是行走江湖的丐帮八袋长老;第三个世界,小萝莉,长得还过得去,但是又小又瘦,衣服下一摸都没二两肉;第四个世界,金灯藤子长得倒是漂亮,可惜是张怨妇脸,被林夕那么一阵子跌打滚爬,裙子都被撕了当绷带,能不糙吗?就差没抠脚了!

“没嫌弃不代表喜欢你,傻妞!对你的脸好点吧,长得不丑却能把自己的前二十年活成长得不错的女鬼,你这么能你咋不上天呢?”

宋雯想起这个就心塞,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宋雯就能作为顶级美女和其他人撕个逼一决雌雄,运气好还能捞到两三年班花校花来当当。可是林夕呢?明明是春兰秋菊各有各称道之处的美女,偏偏她能糙得让所有人自动自觉把她划进淘汰圈,想想多令人心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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