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三年。

程昊难得记人,可对北城大学的学生而言,却没人会不认识他。

在往届校友里,他成就最高,尤其是其偶像剧班的励志人生,草根族白手起家,短短几年内成功成为上市集团ceo,声势渐隆,尤其还有不输于任何明星的英俊。

北城大学的校友大都优秀,可这优秀,放到整个社会层面,不过是一粒砂石——

正恒员工里,也有来自北城大学的,兢兢业业为程昊打着工,甚至以身在正恒为荣。

那帮人看着程昊走来。

他的白衬衫,明明没有任何显眼的标志性牌子,可就是比他们在商场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名牌衬衫都熨帖都好看。皮鞋没有特意用鞋油擦得锃光瓦亮,也不十分时兴,可就是有股矜持优雅的贵族范儿;甚至连头发丝儿,看起来都比他们要精神养眼得多。

他走来,就是全场最闪耀的那颗星——

这帮人不得不酸溜溜地承认,当年唐女神的眼神,确实非一般的犀利,才能在学生时代,一下子就挑中了真正的绩优股。

男人们提高警惕,而女人们,则兴奋非常。

“来了来了。”

“我说你们矜持点儿。”

有人看不过去。

“矜持不起来……那会,就帅的人合不拢腿了,现在更别提。”

“啧啧,女人。”

一片嗡嗡的议论声里,程昊神色如常地来到桌前。

蒋新伟和王学意之间,特意让出了一个座位。

“哥们,坐?”

蒋新伟拍拍身边的空位,程昊摇摇头:“一会还得回去。”

“对着校长那张老牙口,您也喝得进去酒?”

程昊给了他一个白眼,没再继续搭理这混人,跟王学意碰了碰杯:“cheers。”

这个时尚青年微微挑眉:

“怎么今儿,没陪我家唐妹妹去领奖?”

小破化妆师哪壶不开提哪壶,蒋新伟朝他好一阵挤眉弄眼。

程昊恍惚了一下,摇头笑了:

“这边先定好了的,不能不来。”

在场的,除了蒋新伟,没有人知道,他跟唐咪分手了。

王学意“哦”了一声,程昊转而朝其他人亮了亮杯子,“佟鑫,李佳易……”

他分毫不差地叫出他们的名字:

“好久不见。”

“好、好久不见。”

昔日情敌差距太大,臊得这帮人脸红。

想想,恨不得穿回过去,呼死那个背着人见天喊“穷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自己。

男人看男人,服气的,往往不是人堆里长得最帅的,而是最有钱最有地位的,能力是附加值,不是绝对值;比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家,是地位。

唐咪在那几届北城男生心目中,从来都是夜谈席上第一角,是俗世梦里心尖上的缥缈女神。

而这么一位女神,临了却被程昊这个徒有其表的穷小子摘走了,大部分人心里,其实是不怎么服气的。

甚至还有专门打赌,赌多久才能撬得动墙角的,只可惜,赌了三年,在毕业前,人才分了。

分了,也毕业了。

墙角是倒了,可谁也没撬到。

超跑小开没撬到,他们也没撬到。

“干。”

“干。”

“干。”

程昊抿一口,对方喝一杯。

人在社会上飘久了,尝过阶级的区别,尝过金钱的魔力,从前怎么都不肯不能不会弯的脊梁,就容易弯了。

他抿一口,他们还得受宠若惊一番。

程昊打完招呼要走,蒋新伟身边一位穿着红裙子的年轻女人被同伴推推搡搡地站起,红着脸端起桌上的玻璃杯满上,朝他敬酒,脆生生地道:

“程总!我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