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绅士的庄园 脂肪颗粒 3212 字 1个月前

“接下来的日子会很痛苦,我听人说起过戒除鸦片的事情,身体犹如被千万只虫子啃噬。可是你必须戒掉,这是珍妮夫人故意害你的东西,如果不能戒除,就根本无法谈论未来,你答应我吗?”

威廉用通红的双眼望着我:“你为什么?为什么要帮我?我从未……”

“我们是兄弟!有着相同的血脉,是这个世上最近亲的人,如果连你我都不能拉一把,那我还算什么呢?”我打断了他的话。

听了我的话,威廉沉默了,久久不语。

“看来你是准备好了,那好,我叫仆人上来。”我转身打开房门。

“等等,亚当!”

我顿住脚步,而身后的男人只小声道:“不,没什么……”

我不再看他,径直离开了房间。

后面的日子简直像地狱。

威廉的惨叫声和咒骂声充斥着整个家,仆人们战战兢兢,吓得脸色苍白。

安娜更是伤心的经常哭泣,甚至多次恳求我放威廉出来。

“给他鸦片吧,又不是什么贵重的药物,何必这样折磨他。”安娜哭着说。

“鸦片有麻醉的效果,用多了,人的身体会越来越衰败,精神也越来越萎靡,继续纵容他,早晚会出大事。这是我决定的,你不要插嘴!”我说。

安娜捂着嘴跑上楼,一会儿楼上传来她哀哀的哭泣声。

客厅里回响着威廉如同在地狱中的哀嚎:“我不戒了,我不戒了,给我鸦片……”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十多天,他终于不再痛苦的满床打滚了,可整个人也消瘦了一圈。等他走出黑暗的房间后,整个人似乎都变了,一双眼睛重新找回了神采。但是他的眼中却蕴含着某种情绪,像火焰一样灼热。

他再也不邋遢了,但是偶尔还会喝醉,抓耳挠腮想寻找鸦片。看来要彻底戒除这些东西并不容易,好在他有意识的控制自己,这是好事。

某天早上,我在教堂主持礼拜的时候,竟看到安娜挽着他的臂膀一起来了。两人坐在大殿的后排,跟教众一起参加弥撒。礼拜结束后,他们还和邻里一起寒暄了很久。

一个月后,我把威廉送上了去剑桥的马车,我已经提前为他支付了大学的学费。当年他在还有一年就能毕业前,带着海伦娜回家结婚,之后再也没有回去大学。兴许是觉得反正有土地继承权,所以对大学不感兴趣,但现在他似乎有了更加迫切的愿望,于是对前往大学跃跃欲试。

临行前他跟我们道别,倒终于有点大哥的样子了。

“过去,我做错了很多事。”他站在马车前,低垂着眼睛说:“我太过在意父亲了,我嫉妒珍妮夫人和她的儿女抢夺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其实是我自以为是,我早就应该把他们那些人不相干的人抛在脑后的,可是我却钻了牛角尖,忽视了身边最重要的人。自从海伦娜也背叛了我,我就彻底……”

“别这么说,威廉哥哥,一切都过去了。”安娜哭泣着说:“你去大学里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的。”威廉把安娜搂在怀里,然后他看向我说:“过去我从未承担起一个兄长的责任,今后我会挺直胸膛。但我仍然不会放过珍妮夫人他们的,我今天遭遇的一切痛苦都有他们的责任,终有一天,我会向他们复仇的!”

我皱起了眉头,郑重的对他说:“我要你保证远离他们,父亲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斗倒的,他在奎因特经营多年,跟那里的绅士和法官都有密切的来往,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威廉却只是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

……

时令进入初夏,我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他会在半个月后回到伦敦。

我对着这封信感到脸红,因为他用华丽的辞藻写了一大篇情信,也许是从小在贵族阶级长大的原因,他至今也没有改掉写信时遣词华丽的习惯。最让我头疼的是,这封表达爱意的信我根本不能保留,因此只能投送了壁炉。

我现在已经担任了弗农小镇的牧师,每天来往于教堂,工作十分繁忙。

小镇的教堂是一座崭新的建筑,通体白色,被一片郁郁葱葱的灌木包围,四周竖着铁栅栏。教堂后有一排屋子,是给仆从和会吏居住的地方。离教堂不远,还有一座修道院,里面的修女们经常来教堂举行颂赞仪式。这一大片教区现在都归我一个人掌管,虽然也有副牧师帮忙,可仍显得力不从心。

主教堂是专门给当地体面的乡绅家庭礼拜交际用的,除此之外,普通民众没有资格进入。穷人只能去乡间偏僻的小教堂,有些人甚至被禁止进入教堂,比如黑人和妓|女等。

我就见过这种情况,有一次我去乡下的小教堂巡视。

教堂的副牧师正在一群乡民的围拢下,驱赶一个名声极差的女人,不许她进入教堂。

乡下不同于镇上,民风非常闭塞和淳朴,几乎没有公开卖|淫的妓|女,最多只有过不去下去的穷苦妇人,悄悄遮掩着行事,但也会沦为众人不齿的下贱女人,遭到所有村民的驱赶。甚至昨晚刚刚在女人那里过夜的男人,也会加入村民的集体声讨中,说女人是女巫,迷惑了他的灵魂。

“滚出去!这里不是你这种脏女人能来的地方!”大腹便便的副牧师朝衣衫褴褛的女人喊道。

“你该去下地狱,不能让你污染上帝的地方。”村民们叫嚷着,向女人扔石块。

女人不敢反驳,飞快的逃离了教堂。

副牧师非常恭敬的迎接了我,然后向我解释刚才的事。

“很抱歉让您看到了不愉快的事情,以后我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下|贱女人靠近教堂半步了,这次是个误会,我当初不知道她是个不要脸女人,才会放她进来的。那个女人真是太邪恶,居然隐藏身份,真该把她送绞刑架!”副牧师义愤填膺的说。

我上辈子住在贫民窟,整天跟穷人为伍,附近就有许多下等妓院。我从不觉得妓|女有多邪恶,出卖肉体都是无奈之举,一个女人活不下去了也不是她的错。还有很多女孩,几岁时就沦落到妓院,不到十岁就开始接客,有的是被父母卖掉的,有的则是孤女,这是她们活下来的依仗,难道竟也成了她们的过错吗?对她们而言,生活就是受苦,能早早死去才是进了天堂,否则就要承受日复一日的苦难。

如同身处地狱,却连一点点救赎也没有,来到教堂恳求忏悔,却还要被驱逐。

“上帝的仁慈无边无际,他宽恕和爱戴每一个人,即便是妓|女,也不必对她如此残酷。”我说。

副牧师义正言辞的反驳我:“神甫大人您太仁慈了,对这些人不能抱有仁慈之心,否则会被她们害死。这些邪恶的女人身上无一没有可怕的梅毒,会慢慢腐烂而死的,这就是上帝对她们的惩罚。我们可不能因为怜悯她们,而让疾病在乡间肆虐。”

闭塞的乡下也有保护自己乡民的方式,我对此除了赞同支持别无他法。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人称的问题,上帝视角什么的还会粗线的,因为写起来方便o(╯□╰)o,我会尽量写得通顺点,不那么别扭。

还有主角软弱无能的问题,主角本身的设定就是个没本事的人,不然上辈子就不会混那么惨了。重生的确是大杀器,不过主角上辈子只是个工厂记录员,不能期待他有多厉害,复仇是高智商活,他就是个古代土著,不能指望他像穿越人士一样大杀四方,而且他还封建迷信= =。仇恨是一回事,报仇是另一回事,为了报仇把自己搭进去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复仇什么的,目前而言很有难度,基督山伯爵也是开了金手指,获得神父的指引和大笔财富才回归复仇的,他的成功全部建立在有钱有势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宝藏这样逆天的金手指,也就没有什么基督山‘伯爵’了。

本文男主角无钱无势,性格绵软,所以我设定他通过多年奋斗,有了生存能力后才救出妹妹,然后远离极品,享受新的人生。对男主而言,这也算是深谋远虑、无可奈何的选择了。要知道男主上学的事情是冒着风险的,他虽然用了自己母亲的首饰,可也算偷盗了父亲的钱财,在那个时代,偷盗价值7先令以上的财物就要被吊死,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西蒙管家为了帮助小主人可算是豁出命了,所以男主一直都是谨慎蛰伏的。直到他毕业,翅膀硬了,才敢回去跟父亲讨要母亲的嫁妆,并带走妹妹。

第32章

弗农小镇因为靠近伦敦,所以也算繁华。特别是镇上,大路两旁都是两层楼的房屋,排列的鳞次栉比。房子的主人一般是富裕的农户或商人,商人在楼下开店铺,在楼上居住,有多余房子的人还会把空房间租给有正经工作的小职员,每年收取一至两英镑的房租。

白天的时候,街面上川流不息,人声鼎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