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你比月色动人 笑佳人 2155 字 1个月前

“老师,你不想跟我一起住吗?”

周凛出去后,傅南仰头问林月,紧张不安的眼神,好像老师的犹豫,是因为他犯了错。

才六岁的孩子就会察言观色了,想到傅南的身世,林月特别心疼,轻轻摸傅南头,柔声解释:“怎么会呢,南南这么乖,如果老师有自己的房子,都想接南南跟我住。老师不租周叔叔的房子,是因为老师与周叔叔都没有结婚,住在一起,别人会误会。”

傅南不懂:“误会什么?”

林月看眼包间门,小声笑:“误会周叔叔是我男朋友啊,那样以后就没人给老师介绍男友啦。”

这个傅南懂,大眼睛瞅瞅老师,然后蔫蔫地低下头。周叔叔长得黑,脾气差,工作忙,还不会做饭,根本配不上老师,不然他还可以劝老师考虑跟周叔叔在一起。别看傅南小,但他想请老师吃好的,也想老师找到好的男朋友。

男孩乖乖接受了她的拒绝,没哭也没闹,林月莫名地愧疚。其实周凛的提议非常诱人,但林月不敢莽莽撞撞搬到一个陌生男人家中。傅南太小了,她与周凛算得上孤男寡女,周凛是刑警,却也是个身强体壮浑身充满压迫气息的成熟男人……

林月想谨慎些。

周凛回来了,听到推门声,林月看向桌子上的手机,傅南失望地望着他。

周凛从两人脸上得到了林月的答案,但他早就猜到女人有可能拒绝,并不奇怪。

“不想租?”坐好了,周凛淡淡问。

林月抿抿唇,点头撒谎:“不好意思,刚刚我同学说她合租室友要走了,叫我搬过去。”

“挺好。”周凛不冷不热地恭喜,然后逗傅南:“老师有房住了,明天我雇保姆接你。”

傅南一眨不眨地看他,大眼睛中一点一点蓄泪,满了,男孩扭头,偷偷抹了一把,胖乎乎的小手,五指错开,抹完了,眼泪又冒出来,接着再抹。

周凛嘴角的淡笑消失了,依然慵懒随意地靠着椅背,目光却移向斜对面的女人。

林月也看到傅南哭了,哭得她心里难受,拒绝一个天真孩子单纯的喜欢,比拒绝校园里的追求者要困难地多。

“你……”

“我……”

男孩偷偷哭,两个大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就在林月意外地看向周凛时,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震了下,恰好化解了那一秒的尴尬。林月拿起手机,有条转账通知,是吴女士退还了她双倍定金,还有一条备注:明晚之前搬走。

林月呆呆地攥着手机,整个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

“房东?”周凛问,盯着她眼睛。

林月目光闪了下。

周凛靠回椅背,继续问:“催你快搬?”

林月脸白了。

“没有同学请你合租?”周凛针针见血。

林月:……

女人似乎也要哭了,周凛看傅南,再朝林月扬扬下巴。傅南眨眨眼睛,突然明白过来,激动地跳下椅子,搭着老师手臂求道:“老师,你跟我们住吧,你别怕,有人误会你是周叔叔女朋友,我替你说。”

周凛一边转着打火机一边默默看戏,听到这句,他眉梢上挑:“女朋友?”

傅南张嘴就答:“老师说……”

林月一把捂住小学生嘴,白皙脸庞早已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努力圆谎:“我,我是怕我搬过去,别人误会……给您添麻烦。”

周凛看傅南。

傅南瞅瞅他,再瞅瞅似乎很着急的老师,忽地点脑袋,配合老师。

周凛暂且信了,无所谓道:“我没关系,只想有人照顾傅南,我早出晚归,真没空。”傅南刚搬过来一个月,这个月局里还算清闲,他勉强能接送傅南,哪天案子来了,他可能连续几晚不回家,届时还得请保姆。

他没追究“女朋友”的事,林月松了口气。

“老师,您搬过来吧,我保证听话。”傅南趴在她腿上,撒娇地央求。

一边是学生的心意,一边是吴女士的冷漠,两样加起来,不知不觉超过了林月对周凛的警惕。

但周凛知道她顾忌什么,一抬手,又把他的证件撂桌上了,点着上面的警徽,周凛盯着林月,黑眸锐利清冷:“我入警时宣过誓,如果你因为人身安全因素拒绝傅南,那是对我人格与操守的双重侮辱。”

他是刑警,他会对得起这两个字。

林月突然无地自容,这人眼睛太毒,次次都能猜中她的想法,当面拆穿,她甚至无法反驳。

有人敲门,服务员上菜了。

周凛应了声,警证继续搁桌上,刺眼地很。

服务员忍不住瞄了好几眼,再看林月时眼神就变了,瞧这不自在样,难道是犯了事的?

“租不租?”服务员走后,周凛收好证件,最后一次问。

林月敢说不吗?说了岂不是承认她在怕他,在侮辱他的人格与操守?

平静几秒,林月看着傅南道:“那就谢谢您了,不过傅南是我学生,您不托我帮忙,我也会照顾他,租金还是要付的。”

“会做饭?”周凛问。

林月咬唇,点头。

周凛:“那好,租金两千,为傅南提供一日两餐,工资两千,抵消了,但要平摊水电物业。”

林月由衷道:“真不用,反正我自己也要做饭……”